根据《贺州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站前大道(1008M)和纵二路(950M)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报告》(贺审投资报〔2019〕6号)等文件规定,我公司对工程审计问题予以整改,调减工程结算款并按审计审定工程结算款进行结算。
我公司承诺日后将按照工程合同日期开工及竣工,加强项目管理,规范现场签证内容,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在竣工后归档送审。
现将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告。
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2019年8月27日
附件:1.贺州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站前大道(1008M)和纵二路(950M)建设工程审计整改情况报告
2.贺州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站前大道(1008M)和纵二路(950M)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报告